通知公告
炉霍县消防救援大队 炉霍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的公告(13名)
发布日期:2022-07-12 11:10    浏览量:[]

炉霍县消防救援大队 炉霍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的公告(13名)

为切实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有效提升社会面灾害防控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和消防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自愿、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治审查、公示后择优录取,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名额

专职消防员(战斗员)5人,专职消防员(驾驶员)2人,消防文员(防火内勤)5人,消防文员(财务辅助)1人。

三、工作地点

炉霍县消防救援大队及所属消防救援站。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炉霍县户籍,志愿投身消防救援工作。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具备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体形端正,形象良好,无残疾、口吃、重听、色盲等缺陷,颜面等身体暴露部位无明显疤痕及文身;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传染病史、精神疾病史,无肢体功能障碍。

(二)岗位条件

详见原网页

(三))禁止入职条件

所有应聘人员必须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消防事业,政治历史清楚,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乐于奉献,现实表现良好。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录用:

1.因散布有政治性问题的言论,撰写、编著、制作、发表、出版、传播有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其他政治性问题的文章、著作、音像制品,编造或者传播有政治性问题的手机、互联网信息,参加法律禁止的政治性组织等,受过处罚的;

2.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

3.组织、参加邪教、有害气功组织以及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4.曾被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或者收容教养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被侦查、起诉、审判的;

5.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

6.与国(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者人员联系,政治上可疑,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的;

7.有涉及淫秽、暴力、非法组织标志等文身的;

8.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审判的,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是邪教、有害气功组织或者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成员的;

9.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的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10.其他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录用,不适合从事消防工作或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四)优先聘用条件

1.具备消防工作所需车辆(装备)维修、冲锋舟(艇)操作、潜水、无人机操作等技能;

2.县内编外教师、县国资公司改制重组分流人员。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驾驶技能测试、面试、体检、政治审查、公示、签订合同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年7月11日起至2022年7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请报考人员携带相关证件资料到炉霍县消防救援大队二楼站务部(炉霍县霍尔路2号)报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笔试和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驾驶技能测试、体检、公示、签订合同等环节。其中,资格初审的结果仅作为考生参加笔试的依据,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考试

笔试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名额之比为笔试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不得低于2:1,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调减招聘岗位招聘名额;调减后仍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考试包括笔试、体能考核、驾驶技能测试和面试,每人总成绩100分,其中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30%+体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报考驾驶员岗位的人员需额外参加驾驶技能测试,成绩区分合格、不合格;消防文员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结果分为I、II、III类型,结果为III的直接予以淘汰。

2.笔试

笔试科目满分为100分,主要内容为法律法规和政治理论、时政方针、基础消防知识、办公软件应用知识以及行政职业能力等基础性知识。笔试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笔试成绩将在考试结束2日内在城区公告栏及霍尔之声(炉霍县融媒体公众号)进行公示。

3.体能考核

考核科目包括单杠引体向上、立定跳远、100米跑、3000米跑4个项目,单项科目满分100分,总成绩满分400分,体能测试成绩按比例计入总成绩。体能测试科目60分以下(不含60分)视为不合格,有1个科目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应聘人员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试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应聘人员要确保身体状况良好,因身体健康原因出现意外由本人承担后果。(标准详见附件1)

4.加分

(1)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的消防员(持相关证明材料),在成绩折合后加5分。

(2)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的消防员(持相关证明材料),在成绩折合后加2分。

(3)具有专职队消防员和消防文员工作经历的由原工作单位出具工作证明,在成绩折合后加2分。

(4)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计加分。

5.驾驶技能测试

应聘驾驶员岗位的人员在完成笔试、体能测试后,需额外参加驾驶员技能考核(包括发动起步、侧方位定点停车、转向调头、倒车入库、90度过弯和半坡起步等),驾驶技能不合格的人员予以淘汰,不得参加面试。

6.面试

根据笔试、加分、体能、驾驶技能测试结果,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出现低于上述比例的情况,所有应聘人员均参加面试,从高分到低分取足应聘名额;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观察应聘者形象气质,了解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和思维反应能力,着重考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以及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满分100分。进入面试人员以在城区公告栏及霍尔之声(炉霍县融媒体公众号)发布的《公告》为准,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以《公告》为准。

(四)体检

1.确定体检人员。考试结束后,招聘工作办公室将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拟录用对象总成绩须达60分以上。如遇最后一名入围人员总成绩同分且超出招聘人数时,依次按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的高低顺序择优确定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项,将及时电话通知本人,请保持通讯畅通。

2.体检标准。体检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2009年11月1日公布的《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3.体检要求。入围体检的人员由炉霍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到炉霍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按照总成绩排名等额递补进入体检环节。

(五)政治审查

政治审查按照《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要求,由炉霍县消防救援大队会同县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详见附件2)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政治审查结果确定最终招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渠道为城区公告栏及霍尔之声(炉霍县融媒体公众号),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期限为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书面向炉霍县纪委监委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以匿名或其它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予以录用;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取消其拟录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人员,暂予录用,如最终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七)递补工作

对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在报考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一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的高低顺序进行递补。

(八)签订合同

通过招聘程序的人员进入试用期,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合格后留用,考核不合格者和试用期内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不予转正录用。

六、工作待遇

(一)政府专职消防队伍人员工资待遇按《四川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工资待遇标准暂行规定》(川办发〔2021〕43号)执行,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含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从工资收入中代扣代缴。新入职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包含基本工资为、岗位工资、执勤补贴,其中月基本工资不低于4100元,岗位工资、执勤补贴按照《暂行规定》要求执行。

(二)统一发放被装,提供集中食宿,每年组织健康体检(消防文员不提供住宿)。

(三)正式录用后,根据试用期表现与炉霍县消防救援大队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地点为炉霍县内各片区乡镇专职消防救援站。

(四)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实行24小时驻勤备战模式,按照准军事化管理,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原则上每月休息8天,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休假政策。

(五)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聘。

七、其他事项

(一)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报名者应主动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全程佩戴口罩。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微信群公布,请报考者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招聘期间,因联系电话错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按时参加笔试、体能测试、驾驶技能测试、面试、体检、政治审查等任一环节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同时不再递补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四)报考者提供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必须合法有效,否则取消报名资格或录用资格。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炉霍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14780205119(韩站长)。

(六)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招录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炉霍县纪委对招录全过程实行监督。

举报电话:0836-7322131

炉霍县消防救援大队

炉霍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7日

地址:四川省德阳市凯江路二段32号     邮编:618000     版权所有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20     蜀ICP备15013166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