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共青团四川省委印发了川青发【2017】1号文件,表彰2016年度全省优秀共青团员、团干部、五四红旗团支部。我院刑事司法系五中队2015级26班荣获四川省“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
在学院党委、院团委的坚强领导下,刑事司法系党总支高度重视以党建促团建的工作,在开展党建活动的同时,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的作用,带动共青团员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主动作为,开展走红色路线,不忘初心,永远跟党走等主题教育活动,培养同学们树立远大理想,勇于承担时代责任。五中队老师根据我院政法院校的办学要求,抓住青年团员特点,在学生管理中不仅注重提高学生的法学知识水平,更注重培养学生的思想道德素养。在开展“两学一做”的活动中,通过班上的学生党员带动团员积极学习党章党规,了解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和使命,激发团员向党组织靠拢的政治热情。团支部积极相应党的号召,组织开展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爱岗敬业情操的教育活动。
本次荣获共青团省委的表彰,是一种荣誉,更是一种鞭策。我们将再接再厉,将团支部建设成为党组织有力的后备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