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14日,刑事司法系召开了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行业兼职兼课教师教学工作会议,安排布置新学期兼职兼课教师教学工作。刑事执行、心理咨询等专业十位来自行业的兼职兼课教师参加了此次会议。刑事司法系负责人胡晓峰、副主任陈洪星、主任助理包杨川及四个专业教研室负责人出席了此次会议。
刑事司法系负责人胡晓峰首先向各位兼职兼课教师对刑事司法系教学工作的支持表示谢意,并介绍了各专业基本情况及教学常规工作情况。随后,主任助理包杨川就《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校外兼职兼课教师管理办法》进行了传达,并进一步就兼职兼课教师聘任程序、教学流程、教学纪律、教学常规等做了详细说明。兼职兼课教师与教研室负责人分别就学生上课纪律、师生互动、教学秩序、教学内容选取、教学进度等交换了意见,同时也对课堂管理、课程设置、综合实训等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此举正是《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5]6号)文件中关于“强化行业对教育教学的指导、加强教学常规管理”的具体体现。
多年来,来自于行业的专家及兼职兼课教师积极参与到我系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教师队伍建设、质量评价等工作中,为学院人才培养工作做出了较大贡献,已经构建起合作育人的良好平台与基础。在《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的指导下,我系将在人才培养、教材开发、师资建设等方面加强与行业专家及兼职兼课教师的深度合作,深化校企(监、所)协同育人,提升人才培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