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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法》提上议事日程
发布日期:2014-10-30 00:00    浏览量:[]

 

《社区矫正法》提上议事日程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其中提出制定社区矫正法。什么是社区矫正?它的发展历程如何?它与劳教制度的关系是什么?

一、何为社区矫正?

社区矫正是目前国际上普遍实行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早在20137月,社区矫正法草案即已由司法部提交国务院。

在我国,社区矫正是把管制、缓刑、暂予监外执行、假释等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社会志愿者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与监禁矫正一样,社区矫正在本质上属于刑罚执行活动。但与监狱采取监禁刑罚执行方式不同,社区矫正是把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放在社会上监督管理和教育改造。这种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是社区矫正的显著特征。

二、它正会替代劳教吗?

社区矫正制度和劳动教养制度是两种性质不同的制度。至少从眼下来看,社区矫正的对象是罪犯,是社区服刑人员,而劳教是一种行政处罚,并非刑罚措施,劳教是不可能纳入社区矫正的。

司法部社区矫正管理局局长姜爱东表示,社区矫正和劳教在法律依据、适用范围、适用程序和执行方式上都不相同。健全社区矫正制度,不是因为废止劳动教养制度提出来的,而是为了更好地教育、矫正犯罪分子。

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姜明安分析称,社区矫正法并不是劳教制度的替代制度,而是一部执行刑法惩罚的程序法。

相比之下,1957年开始实施,目前已被终止的劳教制度是一种快速处理罪行较轻的违法人员的方式。但由于该制度允许警方在不经过法院审理宣判的情况下判处最高达四年的徒刑,因而出现了一些滥用权力的问题。

三、社区矫正现状如何?

据司法部数据,早在废除劳教制度之前,社区矫正工作已在全国各省区市全面开展,社区服刑人员数量不断增长。到201311月底,各地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70.7万人,累计解除矫正104万人,现有社区服刑人员66.7万人。

社区矫正工作提高了罪犯教育改造质量。官方数据称,社区服刑人员在矫正期间的重新犯罪率一直保持在0.2%的较低水平。

四、社区矫正有何争议?

目前关于社区矫正还有一些争议,比如社区矫正机构中应不应该配备人民警察的问题。

北师大刑科院教授刘志伟认为,有些地方在试点过程中发现有些罪犯并不好管理,就从监狱中抽调一些有矫正和管理经验的警察来协助,他们感觉这样做矫正工作比较有成效。但也有少数人认为既然是社区矫正,就应该与监狱矫正相区别,不宜在社区矫正机构中配备警察。

“目前绝大多数人赞同在社区矫正机构中配备警察,因为从中国现在的社区矫正工作实际来看,由警察来协助工作,效果还是很明显的,将来随制度不断完善,工作方法不断改善,应该就不需要配备警察来协助社区矫正工作了。”刘志伟说。

可以肯定的是,随着劳教制度改革,社区矫正会越来越多。(腾讯新闻综合新华社、南方都市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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