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工作
我国循证矫正的本土化
发布日期:2014-09-24 00:00    浏览量:[]

 

循证矫正,作为一个全新的矫正概念,从2012年下半年开始在中国的监狱学实务界、理论界,逐渐成为一个时尚的话题。“循证”本就是为一种方法论,也是一种具体的方法。循证矫正:循就是遵循,“证”既为证据, “矫”是匡正、纠正,“正”既改正,具体来说,循证矫正是指矫正工作者在矫正罪犯时,针对罪犯的具体问题,寻找并按照现有的最佳证据 (方法、措施等),结合罪犯的特点和意愿来实施矫正活动的总称。简言之,就是遵循证据进行矫正。

一、我国罪犯矫正的范式

     监管改造、教育改造和劳动改造是我国监狱改造罪犯的三大基本手段,这三大手段也是我国罪犯矫正的基本模式。监管改造是惩罚和改造罪犯的基本手段,其功能作用主要体现为维护监狱安全、依法管理罪犯和正确执行刑罚。监管改造是监狱工作的基础,依法剥夺或限制罪犯自由,维护监狱正常改造秩序,实现刑罚的价值与功能。教育改造是矫正罪犯恶习的有力手段,是转变罪犯思想的重要措施,是全面提高罪犯改造质量的根本之所在。教育改造的主要功能作用在于矫正恶习、传授知识和提高素质。罪犯作为一个社会个体,经历了由“社会人犯罪人监狱人社会人”的法律地位转变过程。劳动改造是将罪犯置身于特定的生产关系之下,在劳动实践中感受和体验人生价值、社会价值和法律规范,逐步使罪犯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总而言之,监管改造为教育和劳动提供保证,教育改造为监管改造和劳动改造创造条件,劳动改造为监管改造和教育改造搭建平台,三者紧密结合,相互依存,相辅相成,是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矫正恶习、行为养成、适应社会是协调发挥三大改造手段功能作用的基本结合点。只有协调发挥三大改造手段的功能作用,才能实现我国监狱惩罚和改造罪犯、预防和减少犯罪的法定职能。

二、循证矫正是实用主义的体现

   循证矫正的“最佳实践”源自加拿大,但在过去十年间已经遍布全美国,且被主要矫正机构采纳。而推动美国循证矫正发展成熟的直接动力源于其本土哲学,即实用主义。实用主义的根本纲领是:把确定信念作为出发点,把采取行动当作主要手段,把获得实际效果当作最高目的。毕生都在努力将实用主义彻底融入美国的法哲学思想中的庞德明确指出,司法活动应积极回应社会环境的变化和社会现实的需求。在实用主义哲学的理论指引下,在监狱人满为患的现实背景下,在传统缓刑监管失效及行刑替代措施的现实迫使下,在“康复模式”能否起作用备受质疑的情况下,通过严格的科学和数据方式对原有的矫正模式进行修正,以实现“最佳实践”,达到“最佳效果”。为了“最佳”,一改传统“依据个体经验”进行矫正的习惯,根据已经实践证明的最佳证据确定矫正的决策与执行;当最终效果不佳时,在实践过程中随时调整方案,最终实现最佳矫正效果。循证矫正更加注重和强调矫正最终所取得的实际效果,看重支出成本与所取得的收益,强调将有限资源用到真正需要的罪犯身上,对高危罪犯放置更多的资源。

三、中国本土化循证矫正初具雏形

在大的改造环境下,我国也进行了循证矫正的探索和实施。我国自从2012年下半年开始在中国的监狱学实务界、理论界,逐渐成为一个时尚的话题。并且各个监狱都在如火如荼的开展了许多循证矫正的研究活动。虽然还是起步阶段,但具有中国特色的本土化的循证矫正已经初具雏形。

罪犯矫正工作包括罪犯评估、分类、方案制定、矫正项目运用、管理等多个实践环节,如果在这些实践环节上应用循证实践的理念和方法,那么可相应称之为罪犯循证评估、循证分类、循证方案制定、循证教育干预、循证管理等。循证矫正的核心是遵循研究证据进行矫正实践,保证罪犯矫正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循证矫正究其实质是一种新型的矫正模式,是一种复合式的技术矫正,是一套操作的方法和步骤,是一个矫正过程,是个案矫正基础上的理念创新,是创新监狱管理的一种举措。通过循证矫正寻找最佳证据,建立足够量的矫正证据库,可供监狱警察根据检索进行矫正实践。矫正证据库就是监狱警察矫正罪犯的 “药方库”。

 

                                                                                     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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