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工作
郑莲霞的学习心得
发布日期:2013-01-05 00:00    浏览量:[]

 

201272327日,我有幸同系上四名老师一起前往辽宁省大连参加全国高等职业教育精品开放课程建设暨骨干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培训交流会。我非常珍惜这次学习机会,虚心学习,勤于思考,利用课余时间和同事们沟通探讨,相互学习。通过三天的会议学习考察活动,使我开拓了视野,发现了差距,增长了知识,受益非浅。会议内容就不在此做一一复述,仅结合自己的教学和工作,主要就授课教师对我的启发谈谈自己的感受:

一、724日,天津职业大学旅游管理学院院长王珑教授授课启发:

1、在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和课程体系开发中,该学院积极探索“旺入淡出,工学交替”的人才培养模式,即第一、第二学期学生在校学习;暑假和第三学期,学生在企业实习;第四、第五学期,学生在校学习;第六学期,在企业顶岗实习。结合我系各专业的教学计划,我认为这种培养模式更是尊重了教学规律,实现了工学交替。因此结合我系刑事执行专业教学计划,我个人设想:

我系刑事执行专业,能否将实习阶段也划分为两段。在第三学期的后半期,到监狱实习2个月,而且在这两个月中,学生必须轮岗,一个岗位5-7天,选择一些基层或科室基本岗位,顶岗实习。在实习结束后,每个同学必须写出相应的实习日志,主要包括实习中遇到的问题、困难,对监狱工作的理解,对监狱人民警察职业的理解。其次,每位同学必须写出根据工作实践的来的实习案例,学校相关老师对案例进行收集、汇总、分类。第四、第五学期的专业实务课程的开设过程中,可以将这些案例运用在课堂教学中,同学在老师的指导下,对案例进行剖析,相互沟通、交流,提出解决方案。同学们也可以根据自己在实习经历,更好的理解我们的课堂教学内容,并能把理论和实践很好的结合起来。第六学期再回到监狱顶岗实习。

针对刚才的专业教学计划安排,对在第一、第二、第三学期专业基础课的开设上,根据我自身的授课,主要是纯理论课程,根据以后学生工作的实际需要,我个人主张,缩减纯理论课程,比如:监狱学基础理论,由现在的每周4课时减为每周2课时,中国监狱史,由每周4课时减为2课时。授课时,可以突破教材的体系,本着“基本、必须、够用”为度,主要讲授和监狱工作紧密相关的一些基本知识,跟进监狱最新的一些工作政策、制度、管理规定。

2、为确保人才培养模式运行,学校管理刚性制度和柔性管理并存。我个人感觉,教学离不开行业,我自己作为专业基础理论课的授课教师,也经常感觉自身滞后于行业,光通过书籍和网络是不能弥补实践工作的缺失的。所及尤其是专业课老师,学校应制定相应的制度。如:45岁以下的中青年教师,每5年必须要有半年到监狱顶岗实习,只有授课的教师知道行业正在做些什么、想些什么、需要什么,我们的教学和理论研究,才会不脱离实际,走在实际工作的前面。当然,我个人也认为,在刚性制度要求的前提,学校也要考虑相关的柔性配套制度,比如:出差补贴(针对普通教师)制度,有了理论研究成果的奖励制度(按成果级别进行划分),等等。

二、725日辽宁师范大学张桂春博士做的《“一辈子做教师、一辈子学做教师”——高职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的几个问题》的报告,对我的启发主要是:

1、“双师型”教师的标准是否在实际教学工作中有偏差。我们的双师型教师应该是“双证书型”教师,是在取得教师资格的基础上,还取得了其他的职业资格证书。目前,系上的双师型教师,我个人认为是只具备了理论教学素质,而缺乏实践教学素质,个别教师即便具备实践教学素质,也缺乏实践教学的条件,如本身授课任务较重(因为我系双师型教师主要都是心理咨询专业),无法到监狱进行实践教学。我们的教师结构,目前也缺乏实践教师。我个人认为,以后应加强在实践教学教师队伍建设。

2、在日常的教学活动中,要进一步秉持教学本质的回归。教学就是教会学生学习。学是不能脱离动手、动脑、动心的。学就是手脑心的联动,不是口耳传感。不做就不会有“心得”,就学不会。有了心得,就学会了,就不再忘了。当今,“在一般情况下,正规教育仅仅是或主要针对学会认知的,较少针对学会做事”。叶圣陶讲:“教是为了不教”。只有在做中教,才有可能达到这种境界。通过做把学生的学习兴趣与学习的需要引发出来,把学生的学习主动性、主体性、积极性调动起来,再进而引向或转向“监狱”、“车间”、“监舍”等工作现场。以后的教学课堂,我想跳出教材的条条框框知识体系限制,采用灵活的教学方式,课堂教学以提问为主,以学生为主,一课堂讨论为主,把话语权交给学生,只是对学生上课加以适当的引导,课堂要结束的时候进行总结,并留出供学生思考的问题,以备下节课提问之需。当然,我也深知自己目前的水平和采用这样的教学方式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会践行“一辈子学做教师”的教育信念,学然后知不足,不断加强自我学习,提升自我的教学能力。

以上仅本人的一些小的体会和看法,不妥之处,请领导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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